答
开发商的责任: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和违法。其未经验收即交房、抽逃资金等行为,是导致业主损失的直接原因。但由于开发商已破产,其民事责任(如退还购房款、赔偿损失)在破产程序中可能无法得到足额清偿。
· 政府部门的责任:本案的核心在于政府部门的监管失职。住建局等部门在明知项目未通过合法验收的情况下,默许甚至协助开发商违法交房,导致业主丧失了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、退房退款的权利。这种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政。
· 维权路径选择:
· 行政诉讼:业主可以针对住建局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(如违法办理竣工备案、默许违法交房等)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。但这通常不能直接获得经济赔偿。
· 行政赔偿:如果业主能证明政府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其经济损失(如因无法退房导致的房价下跌损失),可以依据《国家赔偿法》申请行政赔偿。但实践中,证明因果关系和损失金额的难度较大。
· 民事索赔:在开发商破产程序中,业主可申报债权。但如前所述,由于开发商资产不足,清偿率可能极低。
· 刑事控告:如果开发商抽逃资金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(如挪用资金罪、合同诈骗罪等),业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
结论与行动建议
综合来看,您的朋友和小区业主们面临的是一个典型的“官商勾结”导致的群体性权益受损事件。维权重点应放在追究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上,同时不放弃对开发商的追索。
一、核心策略:追究政府监管失职责任
1. 提起行政诉讼:联合其他业主,聘请专业律师,对住建局等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(如违法办理竣工备案、默许违法交房等)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违法。这是追究其责任的法律基础。
2. 申请行政赔偿:在行政诉讼胜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后,依据《国家赔偿法》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申请,要求其对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(如无法退房导致的房价差额损失)进行赔偿。
3. 向纪检监察委举报:将收集到的证据(如未验收的文件、政府默许交房的证据等)整理成详细的举报材料,向当地或上级纪检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,要求追究相关官员的违纪违法责任。
二、辅助策略:多渠道施压与维权
1. 联合维权,形成合力:600多户业主是一个强大的集体。应选举业主代表,聘请专业律师,统一维权口径和行动方案。
2. 媒体曝光,舆论监督: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影响力的媒体提供线索,曝光此事,引发社会关注,形成舆论压力,促使政府部门重视并解决问题。
3. 信访与举报:向各级政府的信访部门、上级住建主管部门、检察机关等递交材料,反映情况,要求彻查并解决问题。
风险提示:维权过程可能漫长且艰难,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胜诉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。但面对如此严重的权益侵害,积极、合法、有组织地维权是挽回损失、维护正义的唯一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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